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度山東省新材料領軍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
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:
根據《山東省新材料產業發展專項規劃(2018-2022年)》要求,現就組織開展2022年度山東省新材料領軍企業申報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條件
(一)在山東省境內注冊的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。
(二)支持高性能纖維及復合材料、金屬新材料、特種尼龍、先進陶瓷、特高壓絕緣材料、稀土功能材料、聚氨酯、石墨烯等重點產業鏈相關企業積極申報。
(三)企業所生產的產品中應有一種及以上的產品屬于《新材料產業統計目錄》所列新材料范疇或屬于重點產業鏈。
(四)銷售收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:1.新材料產品年銷售收入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;2.新材料產品銷售收入占企業銷售收入的比例達到50%以上。
(五)企業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,科技研發經費占銷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%。擁有自主知識產權,或依法通過受讓取得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或使用權。
(六)領軍企業擁有省級以上品牌,在行業內擁有較高知名度和較強影響力。
(七)新材料產品研發、生產過程數字化、智能化、網絡化水平較高。
(八)企業近三年內無重大環境、安全、知識產權及稅務等有關方面的違規違法情況,申報單位或法定代表人未被納入嚴重失信“黑名單”。
二、申報材料
1.《山東省2022年度新材料領軍企業入庫申報書》。
2.企業營業執照副本、稅務登記證書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(復印件)。
3.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本企業2021年度財務審計報告。
4.新材料產品(技術)成果鑒定證書、檢索查新報告或專利證書。
5.新材料產品檢測報告及用戶使用情況報告等。
6.展示企業能力和水平的其它相關材料。
三、申報程序
(一)組織申報。申報企業按要求準備申報材料。
(二)審核推薦。各市根據要求,對申報企業進行審核,研究提出推薦意見,以正式文件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。
(三)入庫管理。對納入省新材料產業領軍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我們將實施動態管理,加大培育力度,推動入庫企業做大做強,給予適當激勵。
四、有關要求
(一)請各市高度重視,認真組織,嚴格把關,切實把本地區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新材料企業擇優推薦上來。
(二)相關材料請于2023年1月6日前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,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(WORD版光盤),報送材料包括:各市審核推薦意見、《各市推薦新材料領軍企業入庫申報匯總表》、企業申報材料。
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
2022年12月17日
(此件公開發布)